年10月22日,县长张运来主持召开了莲花县人民政府十七届四十二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议决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讨论了《莲花县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工作计划》,待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执行;同意由县环保局牵头,尽快开展日供水吨以下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报告编制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水生态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良坊镇、路口镇、南岭乡、六市乡等有关乡镇要加快推进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建设,确保在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任务。
会议讨论了《莲花县迎接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待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执行。会议要求,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等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顺利通过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会议听取了关于垒山公路“6.28”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安监局关于垒山公路“6.28”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会议要求,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会议讨论了《莲花县-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实施方案》。为确保如期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同意将该《实施方案》和《莲花县—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合并,形成《莲花县—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并按会议意见修改后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会议要求,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委、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办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提升质量”“不以业务工作替代扶贫工作”两个原则,对上报入库项目再次进行严格把关。
会议讨论了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有关事宜。为全面落实从优待警相关政策,鼓舞公安队伍干劲,原则同意县公安局提出的调整、增加从优待警事项,经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依据相关文件政策严格审核,并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曾衍敏同志把关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讨论了《莲花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稳妥推进我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待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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