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心衰4级持续不够天被拒赔”的新闻成为热议,再次把重疾险定义推向风口浪尖,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河北保定市36岁的王先生突发不适,送医被诊断为“原发性扩张型心肌病”,急性心力衰竭四级。
王先生7月6日入院,但7月15日就出院了,并不是因为病好了,而是医生表示这个病当地治不了,继续住院也没用,建议去北京治疗,
心衰Ⅳ级,如果不治疗任其发展下去的话,一年的死亡率高达50%以上,但若配合医生做积极、有效、持续的治疗,必要时进行心脏移植手术,生存期有可能会达到10年以上。
王先生家境并不富裕,本人是网约车司机,爱人无固定工作,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家里开销基本全靠他一个人维持本就不易,这次疾病更是让家里陷入困难境地,到处举债,
想起之前在华夏买的两份重疾,保额高达50万,本以为可以借着这次重疾险的赔付,让王先生去北京看病,必要时候做心脏移植,就不用在家等死了,结果却收到拒赔的消息。
让一家人没想到的是,华夏保险居然因为“不满足心衰四级持续天“的条款规定而拒绝赔付”,
而在咨询医生,律师和相关保险行业人员的时候,均表示条款严苛不合理:
“一个人怎么可能因心衰4级住院半年之久?”
“心衰四级持续天的医学证明,医院开不了,也不是医学临床所需要的”
这让王先生一家人难以接受。。。
这件事一出来,我看见下面一水儿的评论,隔着屏幕都能感到大家对保险和理赔都没什么信心了,
条款复杂,理赔繁琐,那么重疾险还值得我们买吗?
先别急着否定,如果为了一个拒赔案件就对保险望而却步,那很容易就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本文今天就来给出详细解释和应对方法。
1,为什么会这样?
2,还值不值得买重疾
2,发现同类情况怎么应对?
1,为什么会设这么难赔的条件?
一路走来,类似的案例层出不断,有人得了脑中风,去理赔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不是确诊或者有后遗症即赔,得后遗症导致生活不能自理超过一定天数了才赔。有人得了突发心梗,在ICU里面走一遭回来,发现还是没有达到重疾赔付条件,得持续到一定天数没有好转才能赔。
这是保险公司为了拒赔故意刁难客户吗?
还真不是!
大家在骂保险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的时候,要先明白重疾险的设计初衷:
首先,重疾不是确诊即赔,
第二,重疾也不代表生了重疾就能赔,
重疾这笔给你的钱设计的本意并不是用来治病的,说白一点,得对日后比较长一段时间的工作或者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才会得到赔付,
说回那个案例,对于心衰四级持续天,是不是华夏在条款上故意刁难,我们还专门翻了很多其它公司条款发现,平安,国寿,信泰等大部分保险公司条款里面,基本都有这个天的限制。
那为什么要设置这个天呢?
因为在临床医学上,即使有些疾病当时非常严重,但还是有可能在治疗之后变轻甚至治愈,而事件的记者当时也咨询了权威的医学专家,表明心功四级通过积极干预治疗,也是有变轻的可能性的。
所以这个天,我们可以理解为是保险公司给到客户的一个是否可逆的观察期,要通过这个足够长的观察期,确定是逐渐好转还是越发严重并不可逆,
同类的还有脑中风后遗症,脑中风患者在症状稳定后需要对遗留症状进行康复训练,约30%-50%的患者经过三个月到一年的看护和功能训练后后遗症状会有比较明显的恢复。因此,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的定义中也设有天的限制。
2,重疾险还值得买吗?
你可能会说,重疾险要求太苛刻了,一定要人家治不好才赔,这还值得买吗?我也能理解,大家花了不少钱买保险,生重病了居然都没有得到这个赔付的心理落差,
但是反过来想,重疾险及重疾定义其实在设计时都是考虑把发生概率考虑进保费成本里面的。如果不是严重影响或者无法逆转就能轻易获得赔付,那就意味着保费超级贵或者保单超级不稳定。
我们买保险不是为了能赔才买,而是为了发生意外时候这个损失是不是严重影响到家庭的财务稳定,需不需要用保险这个工具转移风险而买,所以买保险更应该考虑的是不能承担的风险,重疾险,就是为了转移这个不能承担还有影响极大的风险而存在的险种。
3,以后遇到类似拒赔怎么办?
但是不管怎么说,医学专家的解释,也反映了天的重疾条款设置还是有一定程度的不合实际情况,毕竟谁也不会按着条款要求去生病。
而且随时时间的发展,医疗水平不断进步,重疾险当初的的条款设置不免遇到滞后性,跟不上如今的医学发展水平,以后也不免也会遇到同类情况?那真遇到的时候,我们是不是有理也说不清了呢?
大家不用担心,理赔没有这么可怕,如果真遇到同类情况,我们要做好以下三点:
1,必要的时候,依靠法律,争取通融赔付
其实不管是条款还是理赔,重疾险的发展一直在与时俱进,
首先条款上,近年来重疾险一直再不断努力改进自己,重疾险的保障障病种由九几年的十几种不断扩容至现在的多种,保障由单一的重大疾病扩展至轻中重三个层次,
而在今年的一月份,更是因为重疾行业标准已经不符合目前医学发展而对行业标准的疾病做过病种和条款的调整。在目前的重疾险里,28种最高发的重疾,理赔条件是一模一样的,由保险行业协会和医师学会统一定义,也占了所有重疾理赔概率的95%以上。
28种之外,条款会有差异,因为是保险公司自己定义的。
但是即使心肌病不属于行业标准,也不属于发生概率比较大的疾病,是在单一病种的条款上面,保险公司也不断改进,比如华夏最近的重疾险条款里面,心肌病理赔就已经不再设置有天的限制了。
所以这个案子上的理赔如果是像现有条款所说的,心功四级造成体力活动受限不可逆,那么即便不是天内,也是可以尝试争取通融赔付的。
而在理赔上,也同样对不符合医学诊断标准的条款做了规定。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自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3条相关规定:
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过往就有不少案例因为这个条款得到赔付,比如同样是严重心肌病的理赔,19年就曾经有过一个拒赔案例,因为不符合条款规定被拒赔了,
案中的劳女士,被医院诊断为心肌病、频发室性早搏、心室颤动。住院期间进行了“ICE超声导管引导下射频消融术”,植入了心脏起搏器,更一度被下达病危通知书,但在以严重心肌病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不符合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为由拒绝理赔。
但最后起诉法院,还是判了赔,原因还是条款里面的疾病理赔条件,明显超出一般人定理合同的预料,这里也是引用到了健康管理办法。
2,单一险种无法解决所有问题,综合配置保障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每种保险都有它的主要的功能和作用,同时也都相对有局限性,正如事件中的客户,当下他最需要的是解决医疗费用问题,如果他投保有医疗险是可以帮他解燃眉之急的。
所以建议大家考虑重疾的同时也一定要搭配一份医疗险,医疗险才是不管啥病,住院就能报销的,并且也不贵,一份普通百万医疗险,30来岁的人买一年保费也就几百块钱而已。如医院普通部的医疗条款,选个中高端医疗险,享受更好的医疗资源和医疗条款的,30岁的人最便宜一年也就一千多块钱就可以了。
3,找个专业靠谱的经纪人也非常重要
保险经纪人独立于保险公司,是基于客户的利益帮客户争取合法权益的,一个懂条款和法律法规的专业靠谱的经纪人,可以在客户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时,帮客户在晦涩难懂的条款中快速找到突破点,并站在客户的角度,帮助客户争取最大的权益。
之前看过的一个案例,w先生因为癌症得到了赔付,一年后还是因为某种疾病陷入“深度昏迷”,但是重疾险的“深度昏迷”是有两个条件限制的,一个是时间必须是96小时以上,再一个是要达到哥斯拉4-5级,但这个客户的家属压根就不知道啊,最后还是我们提醒她记录昏迷时间,注意医生措辞,并且最终顺利拿到第二次的赔付。而如果单单靠客户自己,未必能把条款研究透彻,就不一定知道可以申请第二次的理赔了。
最后,如果你也信任我,有保险相关问题,可以私信:xiaolanbcj详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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