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医保局了解到,自9月1日起保康将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待遇。
扩大病种范围。新增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冠心病PCI术后、扩张性心肌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肾功能不全6种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保障范围。
调整部分病种支付范围和标准。调整重性精神病,每月限额元;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透析治疗,每月限额为:医院元,医院元,含降压、抗贫血及钙磷代谢等药物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每月限额根据实际服用抗排斥药确定,降压、护肾其它辅助用药限额元。
调整部分慢性病门诊病种的名称及评审标准。将“高血压病Ⅲ期”,调整为“高血压病”,将“糖尿病”的评审标准调整为确诊糖尿病;将“肝硬化失代偿期”调整为“肝硬化”。
全媒体记者:秦志鹏
通讯员:包有刚
编辑: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