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见:高血压的围产期管理:ESC高血压委员会和欧洲高血压学会的立场文件(节选一)
高血压的围产期管理:ESC高血压委员会和欧洲高血压学会的立场文件(节选二)
祖凌云
医院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全世界范围内导致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其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形式复杂,可导致患者病情急剧恶化、病死率增加,欧洲心脏病学会于年11月发表的《高血压的围产期管理:ESC高血压委员会和欧洲高血压学会的立场文件》基于对现有的最佳证据和专家共识,提出了首个针对围产期高血压管理的跨学科方法。现对该立场文件更新要点进行解读,为临床医生提供参考。
一、子痫前期定义
子痫前期是一种多系统进展性疾病,特征是在妊娠后半期或产后新发高血压和蛋白尿,或新发高血压伴显著终末器官功能障碍,伴或不伴蛋白尿。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uropeanSocietyofCardiology,ESC)发布的《围产期高血压管理立场文件》对子痫前期的定义进一步更新:妊娠期高血压在妊娠20周或之后伴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新发状况:(1)蛋白尿;(2)其他孕产妇器官功能障碍的证据(包括急性肾损伤、肝脏受累、神经系统并发症、血液系统并发症);(3)子宫胎盘功能障碍(例如胎儿生长受限、死产的脐动脉多普勒波形分析异常)。更新后的定义更为具体和细化,有利于及时筛选出高危患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并最终改善孕产妇及围产儿预后。
二、妊娠期高血压急症的定义和管理
1.定义
年ESC妊娠期心血管疾病管理指南中建议将收缩压(SystolicBloodPressure,SBP)≥或舒张压(DiastolicBloodPressure,DBP)≥mmHg视为急症,应住院治疗。考虑到患有严重高血压或严重产后高血压的女性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的风险很高,同时结合近期的一项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mericanCollegeofObstetriciansandGynecologistsCommittee,ACOG)委员会意见,该立场文件推荐采用更为严格的妊娠高血压急症定义:通过标准技术准确测量的重度高血压(≥/mmHg)急性发作,并持续≥15min,视为妊娠期高血压急症,具体定义为子痫前期/子痫且SBP≥mmHg和DBP≥mmHg或血压显著升高(DBP>mmHg)伴发进行性急性终末器官损害(主动脉夹层、急性心肌梗死、肺水肿和呼吸衰竭)。且建议不再使用“高血压亚急症”、“高血压危象”等术语。
2.管理
2.1危险因素
相比年ESC妊娠期心血管疾病管理指南,该立场文件对妊娠高血压急症的管理进行了详细描述,首先是妊娠期高血压相关的危险因素见表1,提醒临床医生应充分重视这部分患者并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