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规进行房屋拆迁行为的通告
供稿:围场新闻
近期,在县城规划区内,个别开发企业和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个人未经县规划审批委员会批准,对没有纳入政府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居民区擅自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致使少数不明真相的群众信以为真,给个人家庭房屋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隐患,对此县政府极度 一、广大县城居民要切实增强法规意识,严格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有房屋拆迁行为一律由政府主导,严禁未经政府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从事房屋拆迁补偿活动,未经允许的房屋拆迁行为一律属于违法拆迁。
二、对擅自进行房屋拆迁补偿的项目,拆迁费用不计入土地成本,县政府不予进行规划审批,不予办理拆迁土地的挂牌出让,对擅自拆迁造成拆迁户房屋被拆、安置无着落的,将严厉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有关人员的蛊惑煽动,严格审查入户从事拆迁人员的项目批准文件等相关证件,避免上当受骗。对盲目擅自签订拆迁协议造成损失及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三、对未经县政府批准擅自签订的补偿协议,因无规划许可,不受法律保护,属无效合同,广大群众不要轻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防止自有财产受到侵害。
四、住建、国土、公安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和纠正违规拆迁案件,对擅自拆迁扰乱房屋征收秩序、损害群众利益、造成社会稳定隐患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要强化社会监督,对违规从事房屋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广大群众要及时进行监督举报,举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