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关停县城区内大中型车辆停车场的通告
根据省市关于清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县城环境,提升县城形象,完善县城规划布局,全面推进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决定关停县城区内(南至高速南口、北至看守所、外环路两侧、县城主城区)所有大中型车辆停车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城区内所有大中型车辆停车场一律关闭,禁止车辆入场停放。
二、交通、交警、城管、国土等部门要加大关闭巡查力度,督促禁停区域内所有停车场按时关停。依法加大对拒不关停的停车场查处力度,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审批禁停区域内大中型车辆停车场,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交通局不再审批停车场平交道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交警大队加大违停禁行行为查处;国土资源局加大查处非法占用农用地设置停车场等经营性场所力度。
三、各停车场要立即做好关闭工作,逾期不关闭的相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关停,及时封闭平交道口、依法查处违停行为,所有场内停放的车辆须在10月25日下午17时前清除。
四、强化社会监管,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
年10月19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编辑:霍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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