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满意度,有效规范县城交通秩序,打造安全、文明、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城“疏堵治乱”总体实施方案》,现决定采取统一规划、逐步推进措施,开展县城交通“疏堵治乱”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年7月1日开始,县城木兰中路实施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通行模式,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混行交通混乱现状。
二、县城道路两侧设有停车位路段,车辆严格按照要求停车入位,未设置停车位路段,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如有停车需求可进入停车场停放。
三、公交车、出租车在指定公交站点或出租车停靠点上下乘客,严禁招手停。
四、银行网点门前针对运钞车辆设有专用临时停车位,运钞车辆要停车入位,其它车辆禁止停放。
五、快递运输企业所属快递运输三轮、四轮车辆禁止在道路上停放。
六、县城限行措施继续按照现有规定执行。
七、各经营单位如有货物运输需求,运输车辆需在晚21时至次日早5时开展运输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日间开展商业运输活动,及时向辖区交警中队备案。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现场执法和利用智能监控系统抓拍取证等方式进行治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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