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河北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固安县城区水厂扩建工程已由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固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固安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对现状水厂进行扩建,设计规模8万吨/天,工程建成后总供水能力达到10.2万吨/天。2.2资金已落实;2.3建设地点为:固安县城西南固马路东侧。固安县城区地表水厂东侧2.4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至本项目结算审计止。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2.6招标范围:固安县城区水厂扩建工程全程跟踪审计2.7合同估算价: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资询甲级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良好财务状况。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投标人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