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爱国拥军志愿者联合会筹备组
关于招募会员单位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继承发扬我县拥军优属光荣传统,进一步激发全民拥军热情,増强广大现役军人家庭和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要求,县双拥办拟组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爱国拥军志愿者联合会,现将招募部分会员单位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爱国拥军志愿者联合会坚持以“军人军属得实惠、军人职业受尊崇、企业门店获效益”为宗旨、以“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联盟联动、规范优质、合作共赢”为准则,扎实为广大现役军人家庭和退役军人开展各项社会服务,让会员企业门店“树形象、增客源”,真正实现共享联盟成果。
二、招募单位报名要求
拟报名参加拥军联合会的会员单位必须为合法经营企业(门店),证件齐全、经营规范、遵守诚信,并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联合会会员单位需遵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拥军志愿服务协议承诺书》,积极参与拥军联合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和退役军人在会员单位消费和购买服务时,在享受该企业(门店)面向群众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凭现役军人证件或退役军人《优待证》,应再给予适度的优惠政策。
三、招募单位类别和数量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爱国拥军志愿者联合会第一批拟招募会员单位60家,主要行业范围如下:
1、餐饮、宾馆等12家;
2、综合性大型超市、商场2家;
3、汽贸、维修、洗车8家;
4、手机销售、美容美发、摄影等临街服务门店7家;
5、服装、家电、烟酒茶叶经销商8家;
6、通讯企业2家;
7、旅行社、影院3家;
8、律师事务所1家;
9、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5家;
10、医院、诊所、药店等10家;
11、银行2家;
申请加入拥军联合会的企业(门店),须签署《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拥军志愿服务倡议承诺书》,经县拥军联合会筹备组审核通过后,在拥军门店设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拥军志愿服务站”统一标识,制定拥军服务标准、制度,开展“拥军一角”等建设,明确优惠优待措施,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大双拥”氛围。同时,县双拥办将发挥组织宣传优势,联系各类公益广告、媒体宣传机构,进行宣传推介,及时公布全县拥军志愿联合会会员单位名录和服务优惠情况,动员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到拥军联合会会员单位享受服务,最大限度地让全县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享受实惠、获得尊崇。招募单位如不信守承诺,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双拥办将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相关标识,并通报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记入失信名单。
四、报名时间
年3月30日--年4月15日
五、报名地点
有意愿的单位持企业、门店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围场镇伊逊路55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室报名。
联系人:任德玉
报名咨询
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拥军志愿服务倡议承诺书》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爱国拥军志愿者联合会筹备组年3月30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拥军
志愿服务倡议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巩固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形成“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良好氛围。倡议大家立足本职岗位,自觉接受县双拥办的指导和监督,发扬好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努力做到爱国拥军、文明诚信、友爱奉献,争做双拥工作的志愿者、宣传者、实践者。
本单位(门店)郑重承诺:
1.本单位(公司、门店)带头践行党和国家的爱党、爱
国、拥军政策;
2.本单位(公司、门店)自愿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
现役军人家属提供优先优质服务;
3.本单位(公司、门店)向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在店内普惠活动基础上再享受以下优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承诺,我自愿自觉接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双拥办和社会各界共
同监督。
单位(公司、门店)名称:(公章)
承诺人:
年月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