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紧急通知
当前,正值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全县人民安全过节、清洁过节,按照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特做如下通知:
一、坚决禁止在县城主城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罚款元,不听劝阻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行政拘留。
二、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均属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
三、对查处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商户和个人将通过电视、 目前,我县已依法查处阳光帝景小区魏某军、镇北小区武某、盛源小区姜某、建行小区王某鹏、河东村闫某军、通祥街于某等49人,其中行政拘留2人。请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在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坚决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者,由公安、城管、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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