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提高?
为保障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稳步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根据《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号)第二十四条、《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东府〔〕号)第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我们将于年1月1日起增加10个特定门诊病种和上调部分病种的额度!
什么是特定门诊?
特定门诊病种是指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较高,并我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定,在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可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疾病。
特定门诊病种怎么确定?
一、属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参考范围;
二、向治疗周期长、发病率和死亡率高的病种倾斜;
三、病情相对稳定,但必须长期接受门诊治疗;
四、充分考虑基金的承受能力,坚持循序渐进、逐步纳入的原则。
这次增加的基本险特定门诊病种具体有哪些,额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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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的报销比例为75%,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报销比例为80%。
哪些病种增加了额度?增加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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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的报销比例为75%,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报销比例为80%。
同时患有两种或以上病种的限额调高
参保人同时患有两种以上(含两种)特定门诊疾病时,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以实际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为基础,增加的限额由元/年调整至元/年,按月核定。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张某,患有冠心病、糖尿病等疾病,符合“冠心病(缺血性心肌病型)”、“糖尿病(空腹血糖≥7.0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病种,经批复可享受特定门诊待遇,其年度限额标准在较高者“糖尿病(空腹血糖≥7.0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元的基础上增加元,即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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