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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一大早,
当日下午,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证实,根据相关法律,交警部门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查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只落实处罚措施,不予记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查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一律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并记分。4月13日,兰州城关交警大队赶来“清零”的驾驶员在处理窗口外排起了长龙。省交警总队证实:只有不能确定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才可作不予记分处理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省公安厅部署的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违法“清零”行动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的规定,采取以下工作措施:1.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查,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只落实处罚措施,不予记分;2.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查,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一律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并记分;3.对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并记分;4.对机动车驾驶证记满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告知其在15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后考试,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5.对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机动车,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部署拦截、查处;6.凡今年3月1日以前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为人要在4月30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查处等措施予以处理。赶来“清零”的人们。
该负责人强调,微博、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不仅仅是兰州,即日开始,全省各级交管部门都严格按照此项措施执行。警方同时呼吁广大驾驶人,切勿听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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