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8点,我省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正式开通了全省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功能,相关业务介绍如下:
1、已裁决的交通违法记录请于15日内使用本平台违法缴纳功能或至违法裁决地所指定银行缴款,逾期未缴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2、本平台可对所有湖北省已裁决的交通违法记录(包括当场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非现场处理)缴款。
3、本平台仅可使用所有开通网银的银联卡缴费。
4、对于交通违法记录有异议或缴款后交通违法记录未解除的,请向交通违法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
5、由于网络数据传输延迟,可能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的相关交通违法信息更新不及时,请稍等待或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缴款凭证到交通违法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核实处理。
6、如需缴款收据,请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缴款信息至违法采集机关网办中心窗口打印。
网上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