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有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下达命令如下:
一、所有湖北返乡人员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居家观察。
二、暂停广场舞等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活动;县内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影院、网吧等公共场所暂停活动。
三、县内除超市、医院、农贸市场、加油站、婴幼儿用品店、药店外,其他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
四、县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所有景点景区一律关闭。
五、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切实做好辖区湖北返乡人员及湖北来双人员排查及居家隔离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宾馆、酒店湖北来双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工作需尽职尽责,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六、县内中小学、幼儿园视情况推迟开学;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一律暂停营业。
七、县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差个律取消,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一律暂停。
八、取缔野生动物交易,严格活禽市场监管,全面实行“日清、日消、日查”。
九、取消各类大型集会和公众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筵席,建议婚期改期、提倡丧事简办;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电话拜年。
十、规范信息发布,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本令自年1月25日零时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双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年1月24日
双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令第2号令
为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下达如下命令:一、全县范围内所有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班线暂停运营,具体恢复运营时间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的通知为准。二、省际、市际、县际班车实行从严管理,所有司乘人员须佩戴口罩,所有车辆一律实行进站发班,严禁站外上客、拉客,上下旅客须测量体温,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车辆坚持每天清洗消毒。三、倡导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停止营运,确需营运的须到县交通运输部门登记备案,且只允许在城区规划范围内运行,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搞好检查监管,督促运营业主落实车辆清洁消毒、开窗运行和旅客实名登记、驾驶员及旅客佩戴口罩等措施。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运输企业、车辆业主及驾驶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本命令自年1月27日零时起实施。双峰县新型冠状满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年1月26日
双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令第3号令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乘客流动过程中的交叉感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发布如下命令:一、自年1月29日零时起,暂停双峰县湘运汽车站和双峰县汽车西站内所有跨县、市、省际客运车辆的发班业务;暂停湘运双峰分公司的县、市、省际客运车辆发班业务;暂停双峰县顺达公司的县、市际客运车辆发班业务;暂停双峰国藩出租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双峰惠安出租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双峰新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巡游出租业务;暂停武汉斑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双峰分公司、双峰智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全民用车)、湖南安华玖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双峰分公司的网约出租业务。二、上述公司要安排信息管理员及时监控所有车辆的运行轨迹,每天向县交通运输部门报送有关情况。三、暂时关闭全县范围内所有码头、渡口,所有船舶停航。四、对违反暂停营运规定的运输企业、车辆船舶业主及驾驶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五、具体恢复时间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的通知为准。双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年1月28日双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令第4号令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发布如下命令:一、医院、医院、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禁止其他医疗机构收诊发热病人。医院一律暂时停止营业,对违规收诊发热病人的医疗机构、医疗人员以及违反暂停规定的口腔医疗机构、医疗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二、全县各类宗教活动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寺庙(宫观)山门、殿堂(教堂)大门一律关闭,严禁以宗教名义开展一切聚集活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乡村两级责任制,强化宗教活动场所监管,做到不漏一处。各宗教团体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三、全县所有工业企业复工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年2月5日零时。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复工,需向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申请,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批准同意。医院恢复营业、其他医疗机构收诊发热病人、宗教场所开放和企业复工具体时间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的通知为准。本命令自年1月30日零时起实施。双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年1月29日双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令第5号令为避免人员聚集发生交叉感染,进一步规范居家观察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群众性聚集活动,包括聚餐、集会、庙会、文化体育活动等;禁办喜事筳席;丧事一律速办、简办,并严格落实消毒、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乡村两级要明确专人值守监督;严禁党员、公职人员组织、举办或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除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外,原则上不开会,确需开会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倡开视频会。
二、严格规范管理密切接触者。经县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的与确认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从密切接触之日算起。必须与家人隔离、独立起居、单独饮食,服从县疾控中心的管控,每天自行测两次体温,并将测量结果及时通过电话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