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女人围城第三章阅读小感

愚蠢又可爱的女人

《围城》第三章读起来实在太累了,不仅因为这一章是字数最多的——23*25*68=个字;也因为这一章是出场人物最多的:周小姐、赵辛楣、曹元朗、董斜川、诸慎明。

出场人物简介

赵辛楣三十多岁,高大英俊,本在外交公署当处长,因病没有随机关内迁,现在华美新闻社做政治编辑。在别人面前彬彬有礼,在方鸿渐面前极其倨傲。

原因很简单,他和苏文纨打小就认识,从十几岁的时候他就喜欢苏文纨,一直认为苏文纨会是他的妻子(参见慕容复一直以为王语嫣是他板上钉钉的妻子)。看见自己的“未婚妻”对别的男人态度亲昵,自然生气。

曹元朗,五短身材圆滚脸,其貌不扬,曾留洋剑桥学习文学,新体诗人。公文包里永远有一本自己的诗集《拼盘姘半》,自诩“字字皆有典”,其实就是东拼西凑抄袭古人,连文集的名字都是为了噱头,没有实际意义。

其中一段是这样的:

昨夜星辰今夜摇漾于飘至明夜之风中,

圆满肥白的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

这守活寡的逃妇及时新有了个老公?

我读书少,没看出来用了什么典故,只觉得,真是一堆垃圾!

董斜川,气概飞扬,侧脸望去像斜架了一张梯子,钱老是这样描述,但我实在想象不出来是什么样子。“颈下打的领结饱满齐整的使方鸿渐绝望的企羡”,说明这是一个自信、骄傲、严谨的人。原任捷克中国公使馆军事参赞,后来内调回国,善做旧诗。

文人总有文人的酸腐气,他喜欢的诗人是“陵谷山原”,连苏东坡都排不上号。在饭馆吃饭的时候,别人在点单,他在写诗。等到终于引起大家注意,求他的诗来拜读一下,他就傲慢地拿出一些旧诗,然后端坐在椅子上,等待着大家缤纷五彩却并不窝心的夸奖,就像挠痒痒,总挠不到实处,聊胜于无而已。

诸慎明,驼背,大眼睛,苍白脸,脸颊特别光滑,没有皱纹也没有胡子。戴着夹鼻金丝眼镜,穿的西服袖子遮不住手指。在他低头的时候,眼镜还掉到了汤盆里,十分窘迫。

对了,他是一位非常出名的哲学家。

他的出名并不是因为他提出了什么新的理论,或者在人类哲学问题上做出了什么建树。而是他经常翻阅外国哲学杂志,找到各著名哲学家的地址,然后写信给他们,把杂志上夸奖各哲学家的话照抄一遍。

那些哲学家没想到在偏远的闭塞小国竟有人如此好学、如此仰慕自己,纷纷回信。但后来哲学家们在一起一交流——其实就是显摆,否则怎么也说不到一个遥远国家的人给自己写的信上——就露馅了。再也没有哲学家愿意搭理他了。

就凭借这几十封回信,诸慎明打响了自己的名声,甚至攀上了罗素,和罗素喝了一次茶。可怜的罗素,从此就成为他的谈资,就好比做微商的都在朋友圈晒自己和奥巴马的合照一样。

终于说到唐小姐了。

唐晓芙,二十岁左右,高中刚毕业。不化妆也有一副让人嫉妒的一键美颜后的好颜色,梨涡浅笑,勾魂摄魄。在男人眼里,她天真活泼,毫不做作,可爱至极。

在女人眼里自然不是这样。方鸿渐第一次看见唐晓芙,就被她迷得神魂颠倒,说了一大番话来讨好她。告别时苏小姐警告方鸿渐:你别看她年纪小,她有十几个好朋友(男性),你可别被她迷惑了。

方鸿渐虽然暗暗告诫自己万万不可被一个比自己小七八岁的女孩子甩了,却还是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大概每个稍有几分姿色的女人,都以为可以把男人玩弄在鼓掌之上,这正是她们愚蠢又可爱的地方。

苏小姐只是恨嫁,并不蠢笨,她早就看出来方鸿渐并不爱她。为了激发方鸿渐作为男人的好胜心,苏小姐就故意和赵辛楣暧昧,企图从方鸿渐脸上看出吃醋的神色。但不知道是方鸿渐在赵辛楣面前太自卑了,自觉不是对手,还是他对苏小姐真的一丁丁点绮念都没有,不论赵辛楣怎么进攻,他都不接招。

苏小姐一看,这是西风压倒了东风啊,不行!既不能让方鸿渐被打压的太狠失了信心,也不能让方鸿渐觉得自己太主动太容易追,苏小姐真是呕心沥血机关算尽,总算维持住了方鸿渐略占上风的局面。

比如:赵辛楣问方鸿渐是做什么工作,方的工作不好说出口,苏小姐就来打圆场;

赵辛楣问到方鸿渐的学位,苏小姐知道方鸿渐的学位是假的,忙岔开话题;

赵辛楣邀请苏小姐去吃四川菜(我也想吃,非常想,不光想吃川菜,还想吃海鲜砂锅粥,椰子鸡,煲仔饭,肠粉,酸辣粉,鸡公煲,虾火锅,牛肉汤,绝味鸭脖,酸辣藕片,糖醋里脊,葱香鲫鱼、干锅牛蛙,面包的诱惑。。。算了不说了,我先去擦一下口水),苏小姐借口要陪太太招呼客人,拒绝了他之后又偷偷告诉方鸿渐接待客人是假的,邀请方鸿渐明天早点来家喝茶。。。

两个女人的战争

正如王菲《将爱》里面唱到的

红红火火轰轰烈烈

我们的爱情像一场战争

我们没有流血却都已经牺牲

掩埋殉难的心跳葬送一世英名

战争的导火索,就是方鸿渐要请吃饭。

第一个邀请的就是唐小姐,毕竟他其实只想请唐小姐。

“我知道我很大胆冒昧。你表姐说你朋友很多,我不配高攀。可是我很想在你的朋友里面凑个数目。”

在爱情里,他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负无穷大。

唐小姐就嗔怪道,我哪有什么朋友啊,你别听表姐胡说,我只是个不见世面的乡下女孩子呢。

唐小姐同意之后,方鸿渐又去邀请苏小姐,苏小姐一听,特别高兴:哟,终于开窍了,知道请人家吃饭了。

但出于姑娘家的矜持,还是含娇带怯地问:好呀!就咱们俩么?问了又觉得多余——完全没必要问嘛,你小子还不就是想要约我?

没想到得到的回复是:还有你表妹!

“哦,有她。你请过她了没有?”

“请过她了,她答应来——来陪你。”

表你二大爷!原来你不是请我吃饭,是请我表妹吃饭,怕她不好意思拉我作陪的!

“好吧,再见。”

方鸿渐察觉到苏小姐的受伤,觉得苏小姐未免太过脆弱,而自己又那么心软,几次屈服于她,这太不公平了。方鸿渐觉得自己应该硬起心肠,早日和苏小姐了断。

到了请客那天,苏小姐一早就打电话给方鸿渐,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晚上不能赴宴了。

方鸿渐脱口而出:那唐小姐还去不去?说完特别后悔:好歹也应该装模作样先问候一下苏小姐的身体啊。

等反应过来再问,已经迟了。苏小姐冷冷地说,“没什么,就是觉得累,懒得出门。”多明显啊!我就是心里不舒服,不想给你们制造约会的机会。

方鸿渐不知道唐小姐的地址和电话,联系不上她,又不好意思打电话问苏小姐,这一天过得甚是煎熬,坐立不安。

下班后,方鸿渐还是去了饭馆,做好了孤家寡人等它一个晚上的准备。万幸,唐小姐来了。

二人愉悦暧昧的吃完饭,方鸿渐问你表姐身体不舒服,明天要不要去看看她。唐小姐说也许去吧,不相信表姐真的患病了。

方鸿渐又问:我们一起吃饭的事情要不要告诉她?

唐小姐:为什么不告诉她?不行,我今天发脾气说哪里也不去的。你自己斟酌吧。

唐小姐内心独白:我很想告诉她我和你吃饭了,要气死她;但今天又说了气话不跟你吃饭,让她知道了不是打自己脸吗?说不说你决定吧,我就当木有这回事。

这个烫手芋头就扔给方鸿渐了。

等唐小姐到了家,苏小姐又打来电话,唐小姐懒得接,只让佣人说她早已睡了。

心里却十分愤恨:方鸿渐又不是你家的,还要你这样看管着?

原来一大早,苏小姐就打电话给唐小姐说晚饭自己不去了,唐小姐说你不去那我也不去了,苏小姐一定要唐小姐亲自跟方鸿渐说。15分钟后苏小姐又打电话问唐到底说了没有。唐小姐有些叛逆心性:你越是这样干预,我就越是和他亲近。

这才有了唐小姐赴约。

唉,女人!women

后来又经过了一次没有唐小姐,只有方鸿渐、苏文纨、董斜川、诸慎明、赵辛楣的饭局,苏小姐自觉自己跟方鸿渐的关系更近了。

在一个月圆之夜,苏小姐邀请方鸿渐夜谈。

大概正合了张宇的《月亮惹的祸》里所唱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

那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

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

方鸿渐觉得在这月色之下,“苏小姐的脸光洁的像月光泼上去都会滑下来,眼睛里也闪活着月亮,嘴唇上月华洗不淡的红色变为滋润的深暗。”

“方鸿渐要抵抗这魅力的决心,像出水的鱼,头尾在地上拍动,可是挣扎不起。”

方鸿渐不敢和苏小姐坐的太近,怕自己控制不住做了傻事。

苏小姐笑声轻腻(我实在想象不出轻腻是个什么样子):你害怕做傻子么?我想问问你这聪明人,要什么代价你才会做傻子呢?

大概情人间都喜欢给对方贴标签,比如烂俗的小笨蛋小傻瓜小可爱小混蛋小恶魔。。。小王八就算了哈!还有《青蛇》里白素贞叫许仙“老实人”。

事实上,老实人一点都不老实,就像方鸿渐这个“聪明人”一点都不聪明。

当苏小姐用法语说“吻我”的时候,方鸿渐全线崩溃,吻了下去。

可见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和不爱的女人调情,拉手,接吻,andsoon。

吻完了,方鸿渐惊出一身冷汗,落荒而逃。

连夜写了两封信:

一封给苏小姐,表示自己配不上你,不忍糟蹋彼此的友谊,不敢奢求原谅,祝你幸福。

一封给唐小姐,表达爱意并委婉求婚。

可怜苏小姐,收到了分手信还以为是求婚信,还打电话撒娇问对方“你写的什么?如果是不好的话我可不看。”

我寄愁心与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

你以为这就完啦?

唐小姐虽然未必真心喜欢方鸿渐,至少也不讨厌,结婚也不是不行。

但苏小姐把方鸿渐所有的事情都告诉唐小姐了:从归国船上和鲍小姐勾勾搭搭,到假学历,到和自己牵手,接吻,脚踏两条船。。。

这让唐小姐还怎么接受他呢?如果答应了求婚,那岂不是成了捡破烂的了么?

方鸿渐心都碎了,狗血桥段上演了。

方鸿渐:你听我解释!

唐小姐:我不听,你向我表姐解释去吧!

在唐小姐不断质问下,方鸿渐伤透了:你说的对,我是个骗子,我不敢再辩,以后绝不来讨厌了。

然后走了。走了?走了??走了???

唐小姐恨不得说:你为什么不解释呢?我会相信你。

这句话在心里面转了好几个圈,终究还是像一颗投入水的小石子,荡了几个涟漪,没影了。

下雨的天气,方鸿渐站在唐小姐的院子外,那样子看得唐小姐心都溶了,暗想如果再等一分钟他还不走,自己不要面子也要让佣人请他进来。

到底没有等到这一分钟。

这件事情告诫我们:女人永远不要考验男人,一分钟都不要。

因为通过一分钟考验的男人,往往面对的不是通关奖励,而是一个又一个考验,直到gameover。

就在方鸿渐和唐晓芙都饱受失恋之苦,唐晓芙还生病了的时候,苏小姐喜滋滋的跟唐小姐说:我跟曹元朗订婚了。

还一脸幸福小女子样的分享曹元朗求婚的经过,显摆原来曹元朗十五岁开始就心悦自己。。。

我如果是唐小姐,我一定一脚把她踹出去:几个意思啊?破坏了我的爱情,你又在这里秀幸福了?

但我不是。

唐晓芙只好和爸爸一起远走香港,眼不见为净。

唉,女人!women

作为一个读者,我真想把苏文纨脑子剖开看看里面装的是不是稻草?

她哪里来的蜜汁自信觉得方鸿渐离开鲍小姐就会喜欢自己,还撺掇方鸿渐和赵辛楣为自己争执?

为什么最后选了曹元朗?就曹元朗那德行,那外貌,也太猥琐了!就算没有方鸿渐,也不能这样糟践自己吧?

是我我肯定不会选曹元朗,诸慎明也不行,低配就董斜川,标配就赵辛楣,说不定以后还能遇到高配,何必呢!

最后

截止到目前为止,《围城》里出场的人物没有一个正面的。

不学无术又渣又贱的方鸿渐,自信自傲脑子进水的苏文纨,外表天真小有心机的唐晓芙,看似谦虚实则倨傲的赵辛楣,文人做派酸腐满满的董斜川,沽名钓誉故作高深的诸慎明,外表猥琐内里败絮的曹元朗。

这些已经算是当时社会的上流人物了。出则汽车,入则洋房,住在租界,非政即商,战争对他们的影响趋向于0。除了唐晓芙董斜川,其余人都有留洋经历。

这样一群人,在作者眼里是如此不堪,难以堪当一个时代的脊梁,更难以堪当挽救民族的巨人。

唉,悲哀!sorrow

延伸阅读

年,男人已是铁饭碗—《围城》第二章阅读小感

年,鲍小姐已是高级渣——《围城》第一章阅读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出处见水印。

九重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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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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